在明代以前我國以玉治印,明代以后則多用石治印,如今隨著篆刻技藝的發(fā)展,則是石、玉并用。常用的印石除傳統(tǒng)的壽山石、昌化石、青田石和巴林石這四大名石以外,近來開發(fā)的雅安石、丹東石以及進口的老撾石也紛紛成為治印的優(yōu)質(zhì)材料。
那么,一枚印石珍貴與否由哪些因素決定呢?
1:印石“以性為天”。
石頭天生的品性決定了其印石地位及價值。印石界傳統(tǒng)“以壽山田黃為帝,昌化雞血為后”就是這個道理。和田玉的油潤內(nèi)斂、翡翠的天生麗質(zhì),自然成為玉中的極品。
2:印石“以凈為高”。
這是指石頭色彩越純潔越干凈為好。石頭色彩最好是里外純粹一色,色彩俞均勻俞好,飽和度俞濃俞好,整體一色最為珍貴。石雕界歷來有“先賞石,后賞雕”的說法。如壽山石品鑒始終以石材的“溫、凝、細(xì)、潔、潤、膩”為六種欣賞標(biāo)準(zhǔn),這些標(biāo)準(zhǔn)全部針對石頭的質(zhì)地而言。講求視而有澤,手撫生溫,觸之滑爽。
江南水鄉(xiāng)印章
3:印章“以方為上”。
印章形狀以正方形章為最好,正方形章印面呈正方形,四面章身為方柱形,也被稱為“六方平章”,其寓意著“天地四方六合”的吉祥意味。方章取材最為浪費和奢侈,石頭原石很少滿體都是可用之材,通常都會夾裹雜巖、雜花、裂線和黑點等缺陷。
一般說來要想切割出一枚方章,至少要浪費掉5倍以上的石料。特別是6個面全部方整的精品印章,對石料要求最為苛刻,必須每個面的材質(zhì)都是地子潔凈、色彩靚麗、材質(zhì)透爽,這樣完美無缺的方章當(dāng)然來之不易。
我們常見的鈕頭章,多為5個面方整,印頂則圓雕古獸等鈕頭,絕大多數(shù)情況下是位于鈕頭那部分石料有些缺陷,不得不用雕鈕的方式加以彌補“搶救”和“化解”。印石界對一塊原石使用規(guī)格和型制的排序也向來大概如此,先看能不能切六面方章,不可則退而求其次切鈕頭章。
再不行就做雕件,仍行不通就將石頭略作打磨拋光,保留為“自然形”了。方章也講究規(guī)格是否標(biāo)準(zhǔn),印面通常以3cm×3cm為標(biāo)準(zhǔn),印身理論上至少是印面的3—4倍以上,但并不是印身越高越好,比例和諧完美才為上品。
4:印章“以對為珍”。
印石除了方章之外,還有對章。同一塊石頭切割兩枚一樣大小,同樣六面方形的章配對,其質(zhì)色要相同,石頭紋理也能連為一體,形成對稱紋飾的為最佳。這方面巴林雞血石和桂林雞血玉表現(xiàn)最為出色。
5:雕刻“以素為優(yōu)”。
一塊石頭的珍貴價值首先來自石料的天然美質(zhì),石地晶瑩通透,色彩絢麗燦爛,以及肌理紋脈的千姿百態(tài)。印石界歷來有“工以素為優(yōu)”的說法。“工以素為優(yōu)”,根本上就是石頭雕刻不添一分累贅,不加任何多余,簡明精煉,恰到好處,惟妙惟肖為其雕刻準(zhǔn)則。